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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      点击数量:

各学习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税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确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两项教育附加扣除政策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完善、核准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有关通知如下:

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准确完备的学籍、考籍等数据信息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若干要求学校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保在校生人人有学籍、学籍准确,确保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完整、准确。

请各学习中心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和家长以自愿为原则按需填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仅限学生本人不在职,且父母或监护人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的,填写并上报信息;若学生本人在职,则无须填写上报信息)。并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以学习中心为单位通过邮件方式提交至远程教育学院学工部。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电话:0371-67767626

邮箱地址:xgb@zzu.edu.cn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工部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