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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秋季期末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18-06-19      点击数量:

作者:冯清涛 | 出自:考务部 | 点击数:6711 | 更新时间:2014-12-4 | 文章录入:冯清涛 | 审核人:许飞

关于对2014年秋季期末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

处理决定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学院2014年秋季课程期末考试在学院、各管理中心和学习中心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已顺利结束,考试成绩即将公布。

为维护学院的办学声誉,确保学生学习成果的有效性与公正性,自2013年秋季期末考试以来,我院试卷抽查工作已常态化。该项工作在各地学习中心领导和老师的配合与支持下,收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考试结束后,学院组织抽查了部分学习中心部分场次的学生试卷,发现仍有少量违规违纪现象。为严肃考风考纪,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对个别存在严重考试违规违纪情况的考点和考生做如下处理决定:

1、 凡存在作弊现象的考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按“0”分记;

2、 取消违规违纪考点和考生的评优评先资格;

3、 违规违纪专升本学生取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4、 少数考点从2015年起不再承担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