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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超过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点击数量:

作者:王炯炜 | 出自:学工部 | 点击数:6692 | 更新时间:2011-3-4 | 文章录入:王炯炜 | 审核人:发布者

各学习中心:

根据《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校政〔2010〕30号),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弹性学制管理。各专业层次的学习年限均为: 2.5年-5年(医学类3-6)。依据第二十六条,对于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毕业的学生,将注销其学籍,其课程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等将全部从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支撑平台的数据库中删除。

学籍注销后,该生不再是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在册学生,应及时将学生证等相关证明交回所在学习中心,不得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网上学习、课程期末考试和毕业论文等教学活动。

一、关于2005年秋季学生学籍的处理办法

2005秋季入学但未毕业学生(非医学专业)已于2010年12月达到规定的最高学制年限。请相关学习中心核实该批次学生情况(核实学生的哪些情况?可列项说明),于2011年3月10日之前将信息反馈到学工部(电话:0371-67767626,xsk@zzu.edu.cn)。

二、2005年秋季医学专业至2008年春季学生学籍的处理办法

2005年秋季医学专业至2008年春季入学学生的学习年限到期时间、考试剩余次数等信息请参考下表。

表1:2008春季以前学生学习年限

2005年秋季医学专业、2006年春季入学学生的学习年限即将到期,其中2006年春季非医学专业学生只剩下2011年4月份期末考试的一次补考机会。希望各学习中心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和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完成学业,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毕业。

各学习中心各年级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名单,请登录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支撑平台相关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