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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超过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点击数量:

作者:学工部 | 出自:学工部 | 点击数:4494 | 更新时间:2011-9-26 | 文章录入:王炯炜 | 审核人:发布者

各学习中心:

根据《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校政〔2010〕30号),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弹性学制管理。各专业层次的学习年限均为: 2.5年-5年(医学类3-6)。依据第二十六条,对于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毕业的学生,将注销其学籍,其课程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等将全部从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支撑平台的数据库中删除。

2005秋季入学非医学专业学生、2006春季非医学专业学生分别于于2010年12月、2011年6月达到规定的最高学制年限。按照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此类学生学籍予以注销。

学籍注销后,该生不再是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在册学生,应及时将学生证等相关证明交回所在学习中心,不得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网上学习、课程期末考试和毕业论文等教学活动。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