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声 明

发布时间:2018-06-15      点击数量:

作者:李建平 | 出自:招生办 | 点击数:13186 | 更新时间:2012-3-13 | 文章录入:黄喜民 | 审核人:黄喜民

近期,社会上有单位、个人等假冒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直属学习中心,或以委托招生的名义,在郑州市区发布违法招生广告,散布虚假招生信息,欺骗招生,诈骗收费,扰乱招生市场,侵害学生利益。为确保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招生宣传工作有序进行,我院严正声明:

一、除我院正式批准的学习中心外(名单附后),我院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单位代为招生,对假冒我院名义违法招生的单位和个人,我院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坚决追究假冒者的应负责任;

二、凡在我院正式批准的学习中心以外报名的学生,我院将重新审查其入学资格、入学测试成绩、缴费手续、日常学习记录及课程考试成绩等,不符合规定者将按退学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我院招收远程教育学生的入学资格、收费标准、学习期限等规定,已在我院正式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表述。凡与我院正式发布的招生简章不相符的宣传,皆为虚假信息,欺诈承诺,我院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也可登录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网站查询(http://dls.zzu.edu.cn),此网站是我院发布学院工作动态和招生信息的唯一网站,除此之外,我院未开办任何其他宣传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的网站。

特此声明。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2年3月12日

附:

郑州市区有招生权限的单位

1、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校内学习中心(南校区逸夫楼二楼)

2、郑州大学护理学院(建设东路3号)

3、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东校区基础医学院二楼D213室)

4、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学院(黄河路124号)

5、郑州广播电视大学(伏牛路118号)

6、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茂花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