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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关于核对08-09级学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点击数量:

作者: | 出自: | 点击数:13718 | 更新时间:2010-4-29 | 文章录入:许飞 | 审核人:许飞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按照教育部司局函件(教高司函[2010]54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08春季至2009秋季学生信息开展核对清理工作。各学习中心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实事求是地做好数据的核对、信息的修改、补报、清理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数据清理,保证数据备案工作顺利完成。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 核对和修改2008年春、秋季及2009年春、秋季学生数据

1、在学习平台下载学生基本信息表,核对学生各项信息,姓名、民族、性别、有效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就读专业、培训层次、照片。如有错误,请将正确的信息数据填写在备注栏里。核对正确无误请在信息表下方签写核对人姓名并由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习中心印章。

2、在信息表中学生信息错误比较多的,请将正确的重新打印并盖章,错误信息表附后。

3、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修改学生姓名、有效证件、培养层次、入学日期等信息,如学习中心故意、有组织进行弄虚作假修改学生信息,学院将进行严厉处理。

4、学生信息严格按实际学籍状态进行标注,对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退学、毕业等形式已离校的学生做好学籍状态标注。表中要标明。

二、 上报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0年5月20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信息表(一式2份)返回学院。

三、 此次信息核对、清理工作完成后,上报数据将作为学生学籍注册、统考报考、毕业证办理、毕业电子注册等工作,对不能按要求开展数据修改、补报等工作或因上报数据不准确、不及时引发的一切后果,学院将不再承担任何后果,届时造成的毕业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因此造成的毕业证信息无法上网等,将有学习中心和学生负责。

四、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舒楚平;联系电话:0371-67767626

附件:教高司函[2010]54号文件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