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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点击数量:

作者:冯清涛 | 出自:考务部 | 点击数:10350 | 更新时间:2009-4-16 | 文章录入:冯清涛 | 审核人:冯全富

各学习中心、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符合《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相关规定。

2、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在学习期间重考的学分累积不能超过12学分(含12学分)。

3、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省级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河南省内学习中心注册的学生必须在郑州大学南校区参加考试,在其它地方参加考试的不得在申请学位。

4、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不授予学位。

5、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学位,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

三、申请时间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2009年4月17日至2009年4月30日。逾期不在受理。

各学习中心务必于5月10日前将学生的学士学位申请表寄送至我院考务部。学生也可直接到我院考务部办理。

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务部。邮编:450052。联系电话:0371-67766036、67763058。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如实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dls.zzu.edu.cn/xxfw/2.htm

2、学生首先将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交到学习中心,学习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学生的申请表按学号升序排列,并于5月10日前寄送我院考务部。

河南省外学习中心注册的学生,须提供学位英语合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学士学位申请表;河南省内学习中心注册的学生,只提交申请表即可。

3、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将在我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如无疑义,则提交郑州大学学位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河南省学位办备案,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附则

凡在学士学位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学士学位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其已获得的学士学位。

各学习中心负责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