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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征课件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18-06-14      点击数量:

作者:黄喜民 | 出自:资源部 | 点击数:5285 | 更新时间:2008-6-25 | 文章录入:黄喜民 | 审核人:黄喜民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的开发、使用和交流,尽可能地将已经开发的课件推广使用,避免低层次课件的重复开发,在国家教育部高教司的支持下,在全国开展“高校计算机课件评比”工作,该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评测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中国计算机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计算机教育》杂志社实施。

已经结束的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经过初评、中评,分别于2006年11月25~26日在青岛大学、2007年11月24~26日在北京进行了公开评比,教育部高教司派人到大会颁奖,科技部、人事部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到会颁奖。

2008年将进行“第四届全国计算机课件评比”,现在征集课件,请各高校有关部门、制作课件的教师和为高校制作课件的公司踊跃参加。

1、课件范围和要求

(1) 以高等学校计算机专业的课件为主,其他专业用计算机技术制作的课件。

(2) 各高等学校,包括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高专,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自考的课堂教育、远程教育、学生自学、辅助学习等所用的课件(网络版或单机版)。

(3) 必须是参评者自行开发或与他人共同开发的课件。

2、进程和做法

(1)征集课件:自即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以收到课件的邮戳为准。

(2)初评和中评:自2008年7月起,由“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专家委员会”抽集“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专家库”专家进行初评和中评。

(3)公开评奖和颁奖大会:11月上旬,在西安市(或北京市)召开“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大会”,在大会上进行公开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国家有关部门将派人到会颁奖。

(4) 评奖范围: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优胜奖25%。奖金额度在“课件评比大会”前夕公布。

3、课件评比的安排、参评方式、参评费用、文档的格式见“第四届全国计算机课件评比方案”,该方案可通过Email向“课件评比委员会”索取(Email:csteic@vip.163.comcsteic@vip.sina.com发两邮箱)。电话:027-86790229、027-63542893。联系人:华中科技大学张凤祥教授、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评测委员会秘书长王虹教授、秘书余珊珊。

4、 参评办法:将参评课件和课件的4个文档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份光盘连同4个文档的纸质打印件为1套资料,每个参评课件的4套资料从邮局邮寄给课件评比委员会,地址:“430077 武汉市东湖路150号 华中科技大学原东湖校区内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评测委员会 王虹 秘书长 收”。文档的电子版同时要Email发给课件评比委员会。

5、 参评课件将通过《计算机教育》杂志、网站、出版社等多种渠道向全国推广。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评测委员会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中国计算机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

计算机教育杂志社

原地址:http://www.cdce.cn/com/comindex06.aspx

附历届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课件评比结果:http://www.cdce.cn/com/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