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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点击数量:

作者:李建平 | 出自: | 点击数:13980 | 更新时间:2008-12-1 | 文章录入:冯全富 | 审核人:冯全富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从08年12月1日起启动09春季招生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招生宣传工作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规范招生主体资格。只有经各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发文公示的学习中心才能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凡仍在申报待批过程中的有关单位,一律不能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严格招生范围。严禁进行跨省招生宣传;严禁以网络教育的名义招收各种形式的、各层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3、严把招生广告发布程序和内容。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制作和在各类媒体发布招生广告和信息,必须经我学院审核同意,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严禁发布违法招生广告,散布虚假招生信息。

5、严禁恶意降低学费或者变相降低收费标准。

6、进一步做好新生个人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前的核对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扫描和复印件存档工作。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