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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场纪律

发布时间:2019-04-15      点击数量:

第一条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课程结业考试凭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入学考试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实检查。在考场内,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监考老师,不服从指挥者,按作弊论处。
第二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保持肃静,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放在指定位置,进入座位时,只准携带考试必备的用具,开卷考试可以携带相关的书籍、参考资料等物品。
第三条 考试开始,方准答题。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试卷,不得旁窥、抄袭他人。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可以交卷离开考场。答题必须撰写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用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须工整、清晰;用铅笔、其他颜色笔(有特殊规定的课程除外)书写的答卷以及书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按“0”分记。
第四条 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考生姓名、学号、专业、考点等项信息。考试期间,考生如有问题必须举手,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提问。考生除因试卷印刷质量问题外,其他关于试题的问题一律不得提问。考生不论何种原因中途离开考场,必须提前交卷,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影响他人考试。
第五条 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课桌上,待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答题卡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第六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尊重监巡考老师。考试时不准夹带、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及使用企图作弊的其他手段,否则,按作弊论处。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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