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现代远程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年4月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点击数量:

作者:冯清涛 | 出自:考务部 | 点击数:22062 | 更新时间:2012-2-11 | 文章录入:冯清涛 | 审核人:许飞

关于做好20124月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2012年4月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12年4月21-24日进行,本次考试均为机考,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由学生本人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为做好本次统考报名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一、参加本次统考的对象: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未能通过统考的学生不能毕业,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二、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

考生首先登陆“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http://server1.cdce.cn/student/),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考生个人信息注册(注:所属院校均选择郑州大学,已注册过的学生不用再次注册,用以前注册的帐号密码登录,忘记帐号密码的请和学习中心联系查询),并认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专业、电子照片等项基本信息。学生信息错误将无法参加考试。

如果信息有误,不要报名交费,否则无法修改基本信息。

发现信息有误,应立刻与学习中心联系,学习中心报送我院,由我院在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正。学生也可以直接联系我院考务部,电话:0371-67766036,67763058邮箱:kaowu@zzu.edu.cn。

2、网上报名及考试科目

报考时间:2012210229

报考科目:

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报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英语专业(含英语教育)的学生报考: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均为机考,时间90分钟。

3、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在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1)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2)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3)考场编排采取《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B、C)两门统考课程混编方式。

报考考点:考生可以选择任何考点。

考生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http://server1.cdce.cn/Student/),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缴费。

4、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均为每人每科35元。

考试费用的上缴,由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完成支付。学生应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由于各银行对网上支付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请大家认真查阅各银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说明,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具体缴费流程请登录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查询(http://www.cdce.cn)。

在报考与缴费期间,考生或学习中心完成报考与缴费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报考与缴费的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报考者应及时更正。

三、关于办理免考手续的有关事宜:

(一)、免考条件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2、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3、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4、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5、非英语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6、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7、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的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8、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9、日语专业,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10、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11、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12、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13、已参加统考,且成绩通过。

(二)、申请免考程序

学习平台中增加了“学籍异动申请”模块,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习平台申请免考。以后将不再接收纸质的免考申请表。

学生操作步骤:

1、学生登录学习平台;

2、打开“学籍异动申请”页面;

3、点击“异动申请”;

4、在异动申请下拉框中选择“统考免考”;

5、选择免考科目和免考原因。

6、输入免考原因说明、联系电话;

7、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8、携带相应的证件、证书到学习中心请老师审核;

注:符合第五条免考条件的,河南省内注册的学生,必须注明学位英语的准考证号;符合第十三条免考条件的,必须注明统考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备查证。

学习中心操作步骤:

1、登录学习平台,打开“学生工作”下面的“学籍异动管理”页面,输入学生学号,在“异动状态”中选择“统考免考”,点击“信息查询”查看学生的免考申请。

2、审核学生申请免考的证书、证件的原件,如果符合免考条件,将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下来,并上传到学习平台。

3、在“学习中心上报备注”中填写审核意见,然后点击“上报”,将学生的免考申请报送至我院。

4、我院对学生的免考申请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电话:0371-67766036,67763058;

电子邮箱:kaowu@zzu.edu.cn。

五、成绩查询:本次统考成绩将于2012年5月25日公布,届时请同学们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http://server1.cdce.cn/Student/)查询成绩。成绩未合格者报名参加下次统考。

统考关系到学生毕业,请各学习中心高度重视,加强对统考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学生办理报名和免考手续,指导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

为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从2011年12月统考开始,将对每次统考的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公开通告,通告信息发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上。

所有与统考有关的信息均可登录网站:www.cdce.cn查询。

六、关于异地报考考生信息上报的说明:

各学习中心凡是有异地报考的考生,请下载本通知的附件:《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并与2012年2月19日12时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考务邮箱(kaowu@zzu.edu.cn,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异地报考”字样),由我院汇总后,于20日前报送网考办,异地报考考生于22日开始网上报考交费,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2年2月10日

转发网考办通知: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12] 01号

关于2012年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跨省异地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随着网络教育统考规模的不断扩大,考生跨省异地报考的数量明显增加。根据网考办多次的巡查暗访,以及有关试点高校和考生的反馈和举报,发现跨省异地借考存在巨大的统考风险,甚至给某些不法机构提供非法盈利的机会,损害考生根本利益,破坏统考公平和严肃。针对跨省异地借考中存在的乱像,统考各方和院校同仁强烈呼吁停止跨省异地借考,减少统考风险,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统考考风考纪建设的要求,网考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的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考生向网院或省级电大提出申请,网院和省级电大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统计后盖章,院长和省级电大主管校长签名后报网考办。先将统计材料传真至网考办,原件随后快递至网考办,试点高校复印备案。

2、网院和省级电大需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2012年4月统考异地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网考办。过期不予办理。

4、网考办按网院和省级电大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并及时通知考生自行完成网上缴费。

5、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育花

联系电话:010-51284366

联系传真:010-51656036转8055

电子信箱:info@cdce.cn

快递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9604室

邮编:100087

收件人:欧穗梅

请各试点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关注本校跨省异地报考信息,加强自查和跟踪管理,加强对本校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统考相关工作。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11] 38号

关于发布统考考试作弊情况公告的通知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为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从2011年12月统考开始,将对每次统考的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公开通告,通告信息发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上。请各试点高校加强对本校考生的教育工作,及时在本校转发通告并通知到作弊考生本人,切实提高网络教育的教学质量,维护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