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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研      发布时间:2021-08-24      点击数量:

各学习中心: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和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823日启动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21年季招生报名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十严禁”“十必查”》(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和《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入学考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所在区域防疫管理规定开展招生报名工作,管控区域内的学习中心现场确认采用邮寄身份证方式进行,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2、为了更好的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和降低因前置学历验证未通过造成的退学率,自本季起,学生在线报名时必须上传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请各学习中心做好通知和查验工作。

3、各学习中心必须使用我院统一发放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如果学习中心需要自行印制学习中心招生宣传材料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必须提前报学院审核通过备案后才可公布。各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规定招生区域进行招生宣传,严禁进行跨区域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

4、各学习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学生报名等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的职责和权利,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

5、各学习中心必须严格管理招生账号,严禁将账号转交给其他无关人员使用。严禁登陆学生个人报名平台,代替学生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所有报名过程必须由学生本人操作完成。

6、各学习中心必须依照招生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的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前置学历和联系方式等报名资料,准确进行报名资格确定。

7、各学习中心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指导非免试学生按要求完成入学机考,在入学机考过程中杜绝助考、代考等违法行为。

8、依据《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规范学收缴与返还款管理规定》(院〔2017〕7号)的文件要求,严禁预收、代收学费,严禁收取学院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恶意降低学费或者变相降低收费标准。学习中心应及时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由学生本人登陆学院支撑平台(http://ols.v.zzu.edu.cn)按指定方式(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完成缴费(收款方:郑州大学),未按时缴费者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招生报名工作,如有违反,立即停止招生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合作,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021年季注册报名截止时间910日,提交审核截止时间915日,学费缴纳截止时间920日。请大家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注册备案。

感谢各学习中心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371-67763900 67763056  

 

郑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

2021年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