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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教育,表彰树立优秀毕业生典型,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结合学院毕业生工作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秋季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及学习中心组织的学生活动;

    2.在实际工作岗位中锐意进取、扎实奋斗,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在学习实践过程中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

    4.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

    5.爱校、荣校,努力为树立优良校风、学风做出贡献;

    6.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没有重修课程;

    7.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读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优先评选资格:

    1)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文章(包括专业论文、科普文章、评论),主编、参编教材或其他出版物;

    2)获得发明创造成果奖项或专利;

    3)承担区县级及区县级以上科研项目;

    4)获得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优秀成果奖等;

    5)有其他突出成绩或先进事迹受到表彰奖励的。

    8.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等收到处分者;

    2)考试、考查及作业有作弊行为者;

    3)有旷考或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

    1.由各学习中心综合考评,在2021年秋季毕业生名单中,推荐本学习中心优秀毕业生人选;

    2.学习中心填写《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上报表》(见附件)、《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发送至学工部邮箱,由学院审核后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并报学校批准;

    3.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每个学习中心可上报一人,学生规模较大的学习中心按应届毕业生比例的1%配额;

    4.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官网公示,并由郑州大学发文表彰。

    四、时间安排

    各学习中心请于9月1日17:30前以电子版形式将《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上报表》、《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发送至远程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

    邮箱:xgb@zzu.edu.cn

    联系电话:0371-67767626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上报表》

    附件2:《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