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 2263064487
  • 1278570535

  • 移动学习平台IOS版

    Android版

    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国

    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研〔2017〕23号“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语种

    时间: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

    语种:英语、日语、俄语,所有语种均不考听力。外语类专业考生须选择第二外语进行考试(英语教育专业属于外语类专业,需要报考第二外语)。

    二、报名对象

    我院现代远程教育在读本科生,拟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者,均须参加本考试。此通知主要针对注册在河南省内各学习中心的学生,外省学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sxw/index.html),注册个人信息、填写提交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见报名系统提示)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仔细查看报名系统中的《报名考试流程》,并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账户和密码。报名信息或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牢记自己的网报编号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

    注意事项:

    1、所填在读信息为在读本科信息,不要填写其他内容。

    2、已毕业学生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3、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均填:“无”。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12-16日。

    现场确认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教三楼一楼(南校区东门南侧)。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在报名系统里查阅考点学校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并核验、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进行网报时只能选择郑州大学作为现场确认点,考生不在郑州大学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需经其高校所在地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和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只能选择在河南工业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参加2017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所有考生(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考生应提前检查好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出现丢失、消磁、不能读取信息等情况的请尽快补办更换,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导致报名失败、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4.考生自2017年4月17日起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017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四、考试收费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77号)的规定,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

    五、考试大纲

    今年我省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13年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3年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2013年版)作为考试大纲。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在5月中旬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网站免费查询(查询网址:http://xwb.haedu.gov.cn/)。

    七、考风考纪

    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舞弊,本次考试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八、其它事宜

    学生取得学籍即可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一次有效的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只能用于向考生所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一个成人学士学位。

    本科生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不得再在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7年2月16日